2023年云南省三支一扶招募600人,提交报考申请(6月5日09:00至6月8日18:00),笔试(7月2日09:00至11:00),查询笔试成绩(7月11日零点起)。
答:“三支一扶”计划是指选拔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服务和帮扶乡村振兴工作。
答:否。2020年1月1日以后毕业的(含2023年毕业生)国民教育毕业生,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2020年1月1日以后退役士兵,入伍前须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20年1月1日以后毕业的云南省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
考生按照公告要求,认真阅读招募简章,在学历性质和其他招募条件允许云南省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报名的岗位均可报考。
答: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为: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ynrsksw/index.html)。注册后根据操作说明,按提示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报名。
专业、学历、学位、性别、政治面貌、生源地、职业资格其他招募条件和后期的体检、面试等有关政策问题,考生拨打岗位表中公布的招募单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招募岗位由招募单位编报,由招募单位负责解释。州(市)、县区咨询时间以当地工作日上班时间为准。
九、“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设置、资格复审、体检、面试、上岗等方面情况如何咨询?
答:“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设置、资格复审、体检、面试、上岗等方面情况,请考生按照招募公告中招募简章中所报考岗位对应州(市)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答:云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内容,不出版、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答:可以。但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若放弃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招募资格等,必须提前2个工作日向所报考岗位的州(市)“三支一扶”办提交《云南省“三支一扶”人员招募放弃申请表》;2个工作日内不提交《云南省“三支一扶”人员招募放弃申请表》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招募资格。
答:支教人员主要在乡(镇、街道)幼儿园、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支农人员主要在乡(镇、街道)、村从事农技推广等相关工作;支医人员主要在乡镇卫生院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帮扶乡村振兴人员主要在乡(镇、街道)、村从事乡村振兴帮扶工作。具体工作内容由基层服务单位确定。
答:在岗“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使用期满后的工资水平确定,中央、省级财政每人每年合计补助5万元,差额部分由“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所在地州(市)、县(市、区)财政补齐。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务的,同等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服务期满6个月,给予每人发放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和一次性体检补助费320元;每年进行年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考核奖励金,考核为称职的每人发放3600元,考核为优秀的每人发放5400元。享受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的培训、法定休假、法定假日等权利。
答:本次招募考试的个人身份有效证件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个人身份证。过期的二代身份证、一代身份证、驾驶证等不能作为有效身份证明。若身份证遗失,可用公安部门开具的临时身份证替代。
答请报考人员务必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考,若身份证号最后一位是“X”,请用半角的“X”(大写)进行注册。姓名里有生僻字的,请复制粘贴“囗”代替生僻字(注意,复制时不要复制引号)。
答:报考人员须仔细核对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照片,报考信息一经提交审核通过,不再允许任何修改。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造成后续考试过程出现一些明显的异常问题的(没办法进入考场或无法通过复审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请报考人员在提交信息保存前仔细校对,务必保证本人填报信息及上传照片信息准确无误。
答:本次考试在各州(市)设立考区,按照“报哪里到哪考”的原则,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选择岗位所在的州(市)考区参加考试。
答:资格复审时,考生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及证明满足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到岗位所属州(市)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考生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考生到报考岗位所属州(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学历的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原件的审验放在体检前进行。具体实际的要求见各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信息。
留学回国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有关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答:毕业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即可。若不能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需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学历发放部门签章的“学历获得证明”,“学历获得证明”同时需有省教育厅的签章方可有效。
答:为保证报考人员信息安全,防止不法分子冒用招募单位名义向报考人员发送虚假或诈骗信息,特此提醒:
1.涉及全体报考人员应知晓的通知,通常情况下只在官方网站发布,各级机关正常情况下不会使用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报考人员。
2.资格复审、面试及体检阶段,招募单位可能会拨打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联系报考人员告知一些需要注意的几点,接到此类电话或电子邮件后可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布的联系方式联系招募单位予以核实。
修改后的《刑法》在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在本次招考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依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取消)招募等相应处理。其中,违纪违规情节严重和很严重的,将报送国家相关部门进行认定和处理。
二十四、2023年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不能按时取得相关学历或学位、职业资格证书的怎么办?
2023年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应在2023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或学位证书,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取得的,应在体检前取得。体检前,未能向岗位所属州市提供岗位要求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进行审核的,取消招募资格、不予签订《云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关证件证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